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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因为乌台诗案出狱后被贬到哪里(苏轼犯了什么罪入狱)

发布时间:2023-06-23 11:54:23

苏轼,生在了一个跟你讲理的时代。执政的新党肯定不满意,他们有他们的道理可讲;大宋官家宋神宗自然也不满意,他也要讲他这个皇帝的道理。但,大宋是一个让你讲理的时代。可能这个“你”,仅是官员士大夫。但是,起码能够让朝堂权力无法肆意任性、让皇帝意志不能肆意妄为。

乌台诗案已经把旧党大佬司马光、当朝驸马王诜牵连进来。目的已经再明显不过。新党就是要把旧党一网打尽。

所以,乌台诗案,不是一般刑事案件,而是政治案件。这个政治案件的关键突破口和全部要害,便是苏轼。

苏轼被重办,旧党牵连入网;苏轼被轻办,新党功败垂成。

但是,苏轼为什么能逃过这场劫难呢?

苏轼苏子瞻,必须感谢自己生在了一个好时代、赶上了一个好朝廷、遇上了一个好官家。

换个时代、换个朝廷,哪怕换个官家,苏轼的结果,都不会只是贬官黄州。

什么是好时代?

一个能跟你讲理、能让你讲理的时代,就是好时代。

人都是讲理的。讲理是人的底线。所以,跟你讲理、让你讲理,应该是常态。咋还成了好时代的标志?

人都是讲理的,这个“因为”的前提成立,但推不出“讲理是常态”这个“所以”的结果。

皇帝凭啥要跟大臣讲理?领导凭啥要跟下属讲理?力量大的凭啥要跟力量小的讲理?“春秋无义战、强者定章程”,春秋诸侯们,哪个讲理了?

实力可以决定一切,那就不需要讲理。

即便跟你讲理,也要看讲谁的理。可以跟你讲理,但要讲我的理,而不讲你的理。这当然也叫讲理。简单说就是:可以跟你讲理,却不让你讲理,最后则杀人还要诛心。

那么,在乌台诗案中,新党执政的大宋朝廷与支持新党的大宋官家,到底是怎么跟苏轼讲理的?

01.乌台诗案的渊起:苏轼确实在诋毁新政

苏轼到底有没有错?

必须有错。

当时,大宋的官僚系统都在学习王安石主义、实施王安石改革。但是,苏轼呢?他不讲王安石主义、也不支持王安石改革。非但如此,还要各种诋毁。

当时,没有报纸、没有畅销书、没有现代传媒,苏轼怎么诋毁新法?他天天在家骂新法、骂王安石,这个影响也就止于苏夫人和苏公子。即便开坛讲学,也就是影响一下自己的学生。

苏轼的手段,是发朋友圈。

我发个朋友圈,然后就能诋毁新法、阻挠新政、危害国家吗?你当然不行,苏轼却可以。

论文章,苏轼是唐宋八大家之一,如果八大家排序,苏轼必须能进前三甲。论写诗,苏轼是北宋诗坛领袖,即便把苏轼拉到唐朝,他也能跟大唐群星比比谁更亮。此外,还有豪放词派的创始人、北宋书法四大家之一、蜀学的首席宗师,甚至,苏轼对道教、佛学都有精深的研究。

集诸多名号于一身的苏轼,完全可以做到别人做不到的事情。他发个颠覆新法的朋友圈,就能引发政界、学界的一场骚动。苏轼是能够带节奏的意见领袖。

啥叫意见领袖?“别跟我讲什么王安石主义,我就觉得王安石就是个人渣,不转不是宋朝人”,然后,一百万条转发。这就是意见领袖。

苏轼到底发了什么朋友圈?

最初,被新党抓住把柄的一条“朋友圈”,不是苏轼的诗,而是苏轼单独发给宋神宗的“短信”:

陛下知其愚不适时,难以追陪新进;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养小民。

公元1079年,苏轼赴任湖州,然后例行公事地给宋神宗写了一封《湖州谢上表》。但是,奏表中的这句话,却刺激了新党。

啥叫“知其愚不适时,难以追陪新进”?

过分解读一下就是:我苏轼愚昧不堪,这叫耿直;跟不上新时代,这叫不投机;没法跟弄潮儿的新党们一起玩,这叫不媚俗。

啥叫“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养小民”?

过分解读一下就是:我这个人岁数大、不生事,这叫不折腾;正好可以去地方牧养小民,这叫能养民。

新党不干了,然后开始弹劾苏轼,你这不是例行公事谢圣恩,而是含沙射影骂新法。苏轼啥反应?苏轼非常硬,你们说对了,我就是骂你们了,你们还能咋地?

新党很生气,后果很严重,于是发动了乌台诗案。这篇奏章,没啥可挖掘的;但苏轼的“朋友圈”却可以各种挖掘。

02.苏轼的“朋友圈”:他是怎么诋毁新法的

在古代发朋友圈,无外呼两种形式:

一种是文人士大夫之间的书信往来,如“致司马公:王安石不是东西,此致敬礼”,这就必须算。

一种是写诗填词做文章,苏轼主要是写诗,所以才叫“乌台诗案”,这就肯定算。乌台,即御史台:诗,才是案,即苏轼的各种反诗。

苏轼,到底写了哪些“反诗”?

为了罗织罪名,新党肯定要过分解读。但是,有些诗,都不用过分解读,苏轼就是在骂新法。其中,以《山村五绝》最为代表。

老翁七十自腰镰,惭愧春山笋蕨甜。岂是闻韶解忘味,迩来三月食无盐。

关键是这句“迩来三月食无盐”,七十老翁已经很可怜,咋还三月不吃盐?因为北宋搞了食盐专卖,老翁买不起。

杖藜裹饭去匆匆,过眼青钱转手空。赢得儿童语音好,一年强半在城中。

青钱,即青苗法给老百姓的农业贷款。贷款是拿到了,但转眼之间,就在城里花光了。因为北宋政府止不住地要与老百姓做买卖。所以,搞了各种高消费的娱乐项目,进城的农民刚拿到钱,就被政府的娱乐产业给赚走了。

诸如此类,不胜枚举。因为苏轼确实对新法不满,看不上新法也看不上王安石。后来他跟王安石言归于好,但那是后来。当时,这两个人就是水火不容。

新党的目的,是为了干掉苏轼吗?

苏轼只是突破口。新党的真正目的是打击不满新法的整个旧党,关键重点是旧党大佬司马光。苏轼,自己写诗发朋友圈,你只能定他的罪,怎么能打击旧党呢?

操作起来非常简单。谁给苏轼的朋友圈点赞了,谁就是在影射朝廷,然后谁就是同党。

那怎么证明点赞呢?有书信往来就算点赞。

“子瞻兄台见:你写得《山村五绝》真好,鞭辟入里,像匕首、像投枪,您就是我大宋的鲁迅!此致敬礼”。这就必须算同党了,然后牵连入案。

实在不行,那就看苏轼给谁写信了。这个也可以算。苏轼给司马光写信了,而且还写了首诗,即《司马君实独乐园》:

先生独何事,四海望陶冶。儿童诵君实,走卒知司马。

你苏轼这是啥意思?苏轼也坦荡:我就是想说天下人都盼着司马光出来执政,因为你们新党太垃圾。司马光收到这种“反诗”,为啥不上报朝廷?看来,司马光也是同党。然后,司马光牵连入案。

关键是苏轼还跟当朝驸马王诜过从甚密。

御史台去抓苏轼的时候,苏轼已经收拾好行装、准备蹲监狱了。那是谁通知的?驸马王诜通知了苏辙、苏辙通知了苏轼。这就是大臣勾结皇亲国戚了。这种问题,在哪朝哪代都是犯忌讳的事。顺藤摸瓜,还查出苏轼收了王诜的钱,而且二人也有诗文往来。也就是说王诜也给苏轼的朋友圈点赞了。于是,王诜牵连入案。

新党的特点,就是生命不息、折腾不止。按照谁给苏轼点赞、谁就是同党的操作模式,那到底能折腾进去多少人?

39人。这就是苏轼的关系能量,绝对是旧党中的“名媛交际花”。所以,新党选择苏轼作为打击旧党的突破口,绝对是英明之举。

03.古代司法的高峰:大宋朝廷是怎么跟人讲理的

“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这是西方法律思想的程序正义。

程序,一个多么高端大气上档次的概念。实际上,完全可以换成一个通俗易懂的名词,即手续。要去结婚,先到民政局领证,领证是手续;打击坏人,先要走法律流程,流程就是程序。

把手续强调过分了,难免手续异化。于是,证明你是你、你爸是你爸的问题,肯定要出现。有些坏人,即便明知道它干了坏事,但手续太复杂、流程走不了,坏人也关不进监狱。

实现正义,却非要以“看得见的方式”的实现,手续太复杂、然后复杂到过度,正义还怎么追求、还怎么实现?

“努力让人民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给这句话上画个重点,重点应该是什么?是感受。

程序或手续的意义,只是兼顾了客观的真实,主要是强调了主观的感受。真实世界是不可约的复杂,任凭谁也无法穷尽,而主观的感受却可以。

跟不跟你讲理、让不让你讲理,都不是在还原真实世界的复杂历程,而是实现主观感受的最大公约。正义也好、公平也罢,都是价值判断的问题。价值判断属于应然问题。实然可以求真,但从实然跳不到应然。所以,价值判断无法求真,而只能求感受。

这时候,就一定要以所谓“看得见的方式”来追求了。只有“看得见的方式”,大家才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所以,手续很重要、程序很重要。对手续、对程序的尊重,完全可以衡量一个族群的文明程度。

那北宋是怎么讲理的?这个问题,看一下北宋的司法程序就清楚了。

御史台根勘所

御史台最早设立于东汉,是重要的中央司法监察机构之一。重大案件,一定要送到这里来审理。苏轼这个案子,肯定重大。因为新党一定要往大里整。汉书记载,御史台里种植柏树,树上常有乌鸦栖息,所以又称乌台。因此,苏轼一案,才称乌台诗案。

御史台首先发动御史向皇帝宋神宗告状,神宗皇帝诏曰可。于是,从弹劾变成案件,对苏轼的立案调查正式展开。

御史台派出官员前往湖州缉拿苏轼,然后送交御史台的根勘所,进行审理。根勘所,是御史台专门负责审理诏狱的机构。

宋神宗不仅下旨审理,而且还派了一名宦官跟进案件。所以,苏轼一案,就变成了诏狱,即皇帝亲自下诏督办的案件。

如果是明朝,上升到诏狱这个层面,那苏轼不被定罪弄死,也被严刑打死。但是,大宋时代是跟你讲理的,大宋政府是法治政府。所以,诏狱也要讲理,具体表现就是讲程序。

大理寺和审刑院

御史台只负责案件的审讯。即便是审讯,也不是御史台一家说了算。因为大宋官家还要派人跟进。

皇帝会从其他机构抽调人员,会同御史台搞联合审讯,这叫杂治。

案件审查清楚之后,审案的官员们要制作好口供,这叫供状。

审讯工作到供状这里为止。然后,御史台就可以结案了,这叫结勘。

皇帝还要派遣御史台以外的官员,对犯人进行当面问话,这叫录问。

犯人在录问的时候翻供了,这叫翻异。一旦出现翻异,那皇帝就必须另外派人重审。

录问环节,古已有之。最早的记述,甚至可以追溯到秦朝。如赵高审李斯案。

赵高使其客十馀辈诈为御史、谒者、侍中,更往覆讯斯。斯更以其实对,辄使人复榜之。后二世使人验斯,斯以为如前,终不敢更言,辞服。

赵高为什么使其门客“诈为御史、谒者、侍中”?就是担心李斯翻异。

犯人既不申辩又不翻异了,然后就能定罪了吗?不能。因为御史台只有审讯的权力,却没有定罪的权力。

御史台完成供状环节之后,要将供状递交到大理寺定罪量刑,这叫检法。

如果把御史台类比为现在的最高检察院,那么大理寺是现在的最高法院。定罪量刑是法院的事情。但是,到了”最高法院“,这个程序还没走完。

检法之后,要出判词,相当于最高法院的裁判文书。这个判词,还要上报给刑部或审刑院复核。刑部或审刑院复核完毕之后,再将复核后的判决意见上报给皇帝,即宋神宗,由皇帝做最终裁决。

这个审刑院,是个什么机构?明朝皇帝不信任刑部了,搞了一个锦衣卫;信不过锦衣卫了,搞了一个东厂。宋朝皇帝呢?赵家官人信不过刑部和大理寺,就搞了一个审刑院,又称“宫中审刑院”。你听这个名字,就知道审刑院是谁设立的了。其主要任务是审查大理寺所断案件,因为皇帝要看着大理寺,担心被大理寺的人给忽悠了。

但是,什么土壤就能长出什么庄稼。明朝的专制土壤,只能孕育出特务机构。大宋的法制土壤,却能孕育出法制机构。审刑院的设置初衷是加强皇权,实际运作却成了司法监督的一个环节。所以,1080年也就跟刑部合并了,皇帝设立的机构却不给皇帝办事,那还有啥意义?

从这一套复杂手续或程序中,我们就能发现:大宋官家和大宋朝廷是准备跟人讲理的,这绝对是古代司法的一个高峰。

04.大宋官家很生气:法外施法也要让人讲理

大宋御史台把案件审查清楚了,皇帝也派人录问了,苏轼倒也干脆,从不从宽都坦白了:事就是我干的,“别无翻异”。

但是,苏轼之所以“别无翻异”,是因为新党下了功夫,能查的全给查了,苏轼想翻供都没得翻。

新党这帮家伙不止要干苏轼,还要干司马光和整个旧党集团。所以,乌台诗案一定要办成铁案。而最关键的问题,还是苏轼。苏轼确实对新法不满,确实没有管住嘴,确实要做时代的匕首和投枪了。

大理寺根据苏轼的供状,总结出了三条罪名:

一是苏轼收了驸马王诜的钱,而且这个钱收得不清不楚;

二是受审期间不肯老实交代问题,所以苏轼“别无翻异”不是不想,而是不能;

三是诋毁新法、诽谤朝廷,这一条是新党的主要关切,但要的不是诽谤朝廷而是诽谤皇帝。

所以说,新党把持了御史台,却肯定没能把持大理寺。

针对这三条罪状,大理寺给出了量刑:有的要杖八十、有的要杖一百、有的要徒一年、有的要徒二年。最后,大理寺会怎么数罪并罚呢?

首先,宋朝不搞累加,简单说就是数罪从重,一个罪杖八十、另一个罪杖一百,最后量刑不会是一百八十,而是一百。

其次,杖刑和徒刑都可以用钱抵罪,当时主要是向朝廷交铜,铜是当时的主要硬通货,是可以拿来铸钱的。

第三,如果是官员,犯罪的官员还可以拿自己的官职来抵罪,即官当制度。

这套量刑算法,可以说充分确保了士大夫的利益。所以,最后算下来,苏轼要承担的罪责,只是徒二年。《资治通鉴续长编》给出的记载,是“当徒二年,会赦当原”。

如果是新党看到这份判决,想也不想,他们肯定认为大理寺收了苏轼的钱。因为这是在过分偏袒苏轼。

甚至都可以说,大理寺这帮家伙连一天牢饭都不想让苏轼吃。因为宋仁宗的皇后恰在这个时候去世了,大宋一定会大赦天下。

苏轼是在元丰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被圣裁处刑的,而曹太后是在元丰二年十月二十日薨逝的。这中间差了两个多月,大理寺给了一个“会赦当原”的判词,到底想说啥?

所以,新党肯定不能干。

这帮家伙费尽心机、折腾了一百多天,然后却是这么个结果,谁也不能忍。于是,御史台上书反驳,认为大理寺定罪不当,苏轼必须按十恶大罪中的第六项“大不敬(恭)”来定罪。

“注云指斥乘舆情理切害者”、“注云对捍制使而无人臣之礼者”,苏轼的言行,怎么靠也能靠上这个大不敬。

御史台瞎咋呼,却没用。因为定罪量刑,不归它管。这时候,审刑院也出手了,它支持大理寺的判决。

到了这一步,就要区分一下谁跟谁是一伙儿了。

御史台肯定被新党控制了,大理寺肯定没被新党控制。那审刑院呢?审刑院的全称是“宫中审刑院”,所以它怎么也要跟皇帝是一伙儿。皇帝宋神宗是啥意见?诋毁新法就相当于诋毁皇帝,必须要严办。但是,审刑院干了一件什么事?它刚正不阿了,站队大理寺了。

乌台诗案持续了一百多天,于是各方势力该出手的全都出手了。

在这期间,当朝宰相、朝堂老臣以及旧党翘楚,纷纷上书营救苏轼。同时,新党内部也分裂了。罢相在家的新党大佬王安石,也上书了,认为“圣朝不宜诛名士”。甚至,曹皇后也在临死之前劝谏了宋神宗:

昔仁宗策贤良归,喜甚,曰:吾今又为吾子孙得太平宰相两人,盖轼、辙也,而杀之可乎?

你老爹宋仁宗可是要把苏轼、苏辙兄弟当成宰相来培养的。但是,你这个皇帝却要杀了苏轼,你对得起你老爹吗?

于是,乌台诗案,死活也没法按照新党设计的脚本来编排了。

新党的脚本是什么?针对苏轼发动一场文字狱,然后借机把旧党一网打尽。但是,新党中的有识之士却看出了这里面的问题。这个问题就是:文字狱这个口子不能开。一旦开了,将来大家肯定全搞文字狱,文字狱成了政治斗争的手段。这个结果,任谁也承受不了,大宋的政风一定败坏。

那么,神宗皇帝呢?

神宗皇帝很生气。王安石虽然罢相、王安石主义可以不讲,但王安石的新法路线必须坚持。这不是王安石的主张,而是朕的主张、朕的旨意、朕的路线。你苏轼诋毁新法,就是在诋毁朕这个皇帝。

然而,大宋朝廷却要让苏轼讲理,大宋官家也只能让苏轼讲理。但是,皇帝肯定气不过,于是法外施法了。但法外施法也不能过分。最后的结果是:

苏轼依断,特责授检校水部员外郎,充黄州团练副使,本州安置。

“当徒二年,会赦当原”,这是大理寺的意见,朕同意了。但是,我要“特责”,即法外施法,因为朕很生气、朕要任性,于是苏轼“充黄州团练副使,本州安置”。

“检校”是临时委派的意思,随时都能给你免掉,即便是副处长,但也是个临时的。

“水部员外郎”是官,在官职差遣的设计中,这相当于待遇级别,用现代表述就是副处级非领导职务。

“黄州团练副使”,这是差遣,是实职,相当于黄州地方武装部副部长,却是散官、没实权,一般用来安置贬官。

关键是这个“本州安置”,相当于发配。你苏轼就在黄州那个鬼地方呆着,我这个皇帝再也不想见到你了,黄州地方官也要把苏轼这个家伙看好了,该敲打就得敲打。

这就是大宋官家的法外施法的“特责”。

如果是朱元璋这种皇帝,苏轼回事啥待遇?只需要老朱一个眼色,苏轼别说可能在发配黄州的路上被干掉,甚至连牢门都出不来。

最后总结

乌台诗案是新党对旧党发动的一起政治案件,目的是要把不满新法的旧党一网打尽。

而旧党的”交际名媛“苏轼,恰是新党打击旧党的突破口。

如果乌台诗案能够按照新党的设计脚本来推演,那么此案就是一个宋朝版的李林甫大清洗。

但,大宋是一个跟你讲理的时代。

大宋司法机构的复杂运作,堪称古代司法的一个高峰,复杂的程序甚至已经超过了现代国家。

苏轼,生在了一个跟你讲理的时代。

执政的新党肯定不满意,他们有他们的道理可讲;大宋官家宋神宗自然也不满意,他也要讲他这个皇帝的道理。

但,大宋是一个让你讲理的时代。

可能这个“你”,仅是官员士大夫。但是,起码能够让朝堂权力无法肆意任性、让皇帝意志不能肆意妄为。

正是因为让苏轼讲理,所以苏轼才能逃过乌台诗案这个劫难。而旧党一众翘楚们,也才免于被权力清洗。

旧党顽固存在,王安石的新法、宋神宗的路线,就不能高效率推进。旧党难道不是历史的阻碍吗?

程序正义或许比正义的效率更重要。在程序正义的限制下,大宋的政风才不会急转直下,大宋官场才不会演变为李林甫之后的大唐官场。

历史上的发展,有两种:

一种是高效率的急速推进,开了挂、踩了油门,这是一种政治能动,比如王安石变法。

一种是低成本的因循保守,降了档、踩了刹车,这是一种政治谦抑,比如司马光的旧党意见。

到底哪一种更好?因时而异。

初出茅庐,往往是政治能动的,自命大才而要经天纬地;人到中年,往往是政治谦抑的,懂得了才华智慧的局限和真实世界的复杂。

也许这样的态度是可取的:有一个方向,即便方向对了,也要慢一点儿、稳一点儿,反正时间有的是;如果方向错了,那么慢一点儿、稳一点儿,也就给调整留出了时间和机会。

(责编: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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