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吉林证监局决定对东海证券长春前进大街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对此,东海证券表示,公司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已督促营业部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针对本次违规事实,公司已组织经纪业务进行全面风险自查;公司将加强经纪业务分支机构管理工作,严格遵守监管机构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完善内部控制和经营管理,确保日常经营合法、合规。
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非本网原创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有疑问请发送邮件至:goldenhorseconnect@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