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消息,微博用户车主程程爱国产 20 日发布了一张民事起诉状截图,截图显示,长城汽车(原告)起诉自媒体“车主程程爱国产”(被告)侵害名誉权一案败诉。
此前,长城汽车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删除发布的案涉文章;请求判令被告在《人民日报》以及《法制日报》显著位置连续 30 天刊登;请求判令被告赔偿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 100 万元。
法院认为,长城汽车作为知名的汽车企业,面对非恶意的批评、质疑,应承担必要的容忍义务,被告质疑文章中的一些表述虽不严谨,但仍属于正常的评论范围之内,原告应予以理解与宽容,不能据此认为其存在恶意。综上,驳回原告长城汽车的诉讼请求。
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非本网原创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有疑问请发送邮件至:goldenhorseconnect@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