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近日,义乌老张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因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被义乌市人民政府北苑街道办事处罚款500元。
据公告内容,当事人义乌老张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实施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的行为。
义乌老张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义乌老张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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