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近日,上海歌湃文化娱乐有限公司因在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被上海市静安区文化和旅游局一、警告;二、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290元。
据了解,对在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
上海歌湃文化娱乐有限公司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构成了在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违规行为。处罚内容为一、警告;二、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290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上海歌湃文化娱乐有限公司相对人代码91310106MACM501K6X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120240036处罚类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罚决定日期2024-08-23处罚内容一、警告;二、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仟贰佰玖拾元罚款金额(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129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违法行为类型上海歌湃文化娱乐有限公司在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违法事实在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处罚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处罚机关上海市静安区文化和旅游局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10106MB2F314451数据来源上海市静安区文化和旅游局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10106MB2F314451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非本网原创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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