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近日,贵州广艺堂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因收受虚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被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处罚。
据公告内容,该公司检查所属期间收受虚开发票。
贵州广艺堂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构成了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处罚金额 100000 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贵州广艺堂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02322699723B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筑税二稽罚〔2024〕52号违法行为类型:其他违法违法事实:收受虚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对你公司检查所属期间收受虚开发票行为处罚款100,000.00元。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内容:处罚金额100000元处罚金额(元):100000.000000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务金额(元):暂扣或吊销证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2024-08-21处罚有效期:2027-08-21公示截止日期:2027-08-21处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20100MB1944185N数据来源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数据来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20100MB1944185N备注:罚款入库日期:2024-08-24 13:20:29最后一次更新日期:2024-08-25 04:16:04公示日期:2024-08-24 13:20:29报送部门:贵州省税务局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非本网原创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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