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香港股市交易规则
1、港股买卖可做T+0回转交易,当天买入、当天可以卖出。
2、实际交收时间为交易日之后第2个工作日(T+2);在T+2以前,客户不能提取现金、实物股票及进行买入股份的转托管。港股不设当日涨跌幅限制。
3、港股可以卖空。但根据香港联交所规定,只有被列为“可进行卖空的指定证券”,投资者才可进行沽空。认股权证及债券,不被列入沽空名单之内。
二、香港股市交易时间
在星期一至五(公众假期除外)进行交易,交易时间如下:
1、开市前时段 :上午9:00至上午9:30
上午9:00至上午9:15(竞价买卖盘时段)
上午9:15至上午9:20(对盘前时段)
上午9:20(对盘时段)
上午9:20至上午9:30(暂停时段)
2、持续交易时段:
早市:上午9:30至中午12:00(注:若因节假日产生半日市将在12:08-12:10随机收市)
午市:下午13:00至下午16:08-16:10(随机收市)
港股交易规则:
一、交易系统AMS/3
随着证券市场规模的扩大和交易所未来国际化发展的需要,香港交易所于2000年10月推出了第三代自动对盘及成交系统(AMS/3)。AMS/3将投资者、交易所参与者、其他参与者及中央市场连接起来,使交易过程变得更有效率。
二、交易所交易规则
在交易所进行证券交易,须遵守《交易所规则》的有关规定。较重要的规则如下:
1.价位
每个在交易所交易的证券是以指定价位来进行交易,它代表价格可增减的最小幅度,并与该证券所处的价格区间有关。
交易所的价位表规定了从每股市价在0.01-0.25港币(价位为0.001港币)到每股市价在1000-9995港币(价位为2.50港币)的股票价位。当某股票的价格上升或下跌至另一价格区间时,其价位也会随着变动。
2.开市报价
《交易所规则》规定开市报价应按程序进行,以确保相邻两个交易日间价格的连续性,并防止开市时出现剧烈的市场波动:每个交易日第一个输入交易系统的买盘或卖盘都受开市报价规则所监管。第一买卖盘的价格不能超过上日收市价上下4个价位。
三、结算与交收
香港交易所内多种产品的结算及交收程序,分别由香港结算所、期权结算公司及期货结算公司这三个结算所办理。其中,香港结算所负责在联交所主板及创业板进行交易的符合资格证券的结算及交收。
1.持续净额交收系统:
香港结算实行持续净额交收制度。在持续净额交收制度下,每一名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向其他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买入或卖出某一只证券,均会按滚动相抵销,剩下的净买或净卖股份作为交收标准。
2.T+2交收制度:
交易所参与者通过自动对盘系统配对或申报的交易,必须于每个交易日(T日)后第二个交易日下午3时45分前与中央结算系统完成交收,一般称为T+2日交收制度。
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非本网原创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有疑问请发送邮件至:goldenhorseconnect@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