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DII(即Qualified Domestic Institutional Investors,认可本地机构投资者机制),是允许在资本帐项未完全开放的情况下,内地投资者往海外资本市场进行投资。
QDII不是直接允许国内的机构和个人去国外的股票市场购买股票,而是你在可以发行QDII产品的机构,比如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像买基金一样购买QDII产品,然后这些机构会将募集的钱委托给国外或香港的专业投资人投资于国外或者香港的投资产品,如股票、债券等。
私募是指由一定的机构发起设立,募集社会上闲散的资金;是一种面向特定投资人的权益融资行为。私募资金必须要符合以下特征:第一,私募是有组织进行募集,这个募集者必须是一个组织,而不是个人;第二,私募之前必须发起设立公司,在具备一定条件和资格时才能去募集;第三,私募要确定募集的范围;第四,私募要确定募集的标准;第五,募集资金怎样投资要有一个章程;第六,私募资金要明确投资的组合,投资的一些限制;第七,私募资金要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第八,私募资金要及时公开披露信息。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个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经有关部门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的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给予回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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