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源:摄图网
6月18日,据澎湃新闻报道,为了优化视频号橱窗生态,营造良好的交易环境,腾讯对《视频号橱窗达人“发布低质量内容”实施细则》进行修订,修订内容于今年6月7日-6月13日进行意见征集。
据最新的修订方案,“使用插件、AI等工具生成虚拟形象进行直播”“提供、售卖、教学或展示平台不提倡传播的内容:如讲解和售卖虚拟人代播软件”等涉及虚拟人/数字人直播,将被视频号明确列入低质量内容,并进行违规处理。
视频号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平台希望并鼓励真实的真人主播,能跟观众进行实时的互动。
尽管相关修订没有完全落地,但是对于数字人直播的态度如此“严厉”,视频号属于行业首家。
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消费的升级和加快,购物体验沉浸化成为电商领域发展的方向。包括商品3D模型、虚拟主播乃至虚拟货场的构建,数字人技术让用户实现视听等多感官交互的沉浸式购物体验。
中国数字人应用行业分布
中国数字人在行业应用中面向toC端、toB端和toG端均推出了不同类型的行业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传媒、游戏、文旅、医疗、零售、金融等行业领域,产品业态主要有虚拟主播、虚拟主持人、虚拟助手的等等。
中国数字人行业企业布局及竞争力评价
沙利⽂所发布的《2022年中国数字⼈市场观测报告-里程碑》从发展阶段角度评估数字人主要企业的竞争力,根据该报告,虽然行业赛道仍处于早期,但是小冰、百度、商汤成为闯入成熟阶段的三家头部企业。
注:圆圈大小代表厂商竞争力,主要分为“领先”、“优秀”、“良好”。
未来虚拟人产业发展趋势
相较于元宇宙的落地,虚拟人目前的发展更加“肉眼可见”,不少现有职业将可能被替代。短期来看,虚拟人目前一般分为服务型与身份型两种。前者可在特定场景提供服务,替代诸多服务行业的社会角色,例如企业员工、主持人、管家等,后者更倾向于在文娱领域应用,例如虚拟偶像、虚拟主播等。中国虚拟数字人市场规模预计在2030年达到2700亿元,其中身份型虚拟人市场规模占比有望达到2/3。
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教授胡智锋认为,技术丰富了媒体的创作手段和场景,不论是AI共创视频,还是数字虚拟主播,都极大地提高了生产效率,减少了生产成本。
但针对虚拟主播产生的问题纠纷,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陈忠云认为,虚拟主播虽然冠以“虚拟”二字,其实底子为实,“人”是虚的,所以监管要实。“‘中之人’是法律责任主体。如果‘中之人’以主播名义发布违法违规信息,运营方可以其违反保密协议的约定,要求‘中之人’赔偿造成虚拟主播商业价值损失的责任。不过,运营方也需要承担相关整改或者相应行政处罚等法律责任”。
根据国家广电总局、文旅部印发的《网络主播行为规范》,确立了虚拟主播和虚拟内容也应参照遵守真人主播行为规范要求的规则。尤其是针对网络平台部分主播及内容存在价值观扭曲、散布虚假信息以及诱导非理性消费等违法违规问题,虚拟主播及其背后的运营主体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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