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消息,据国内媒体报道称,广州拟立法规定,简单来说就是不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在官网公示了《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共八章55条,从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登记、牌证管理、道路通行、停放、充电、消防安全、违法责任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的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出:
1、经营者非法改装加装,最高罚十万元;
2、个人可建电动自行车停车收费场;
3、对于部分地区出现共享电动自行车,征求意见稿也明确“本市不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在这之前,广州市监部门新规明确,对一周内有三次以上交通违法行为的骑手实施全行业停单一天以上限制。
对此,一些骑手称,限速影响送餐效率,平日会更加注意,避免被停单。
有不少网友表示赞同,纷纷指出外卖电动车目前存在的问题,称“不少电动自行车在马路上横冲直撞,乱停乱放,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人行道飞速疾驰,闯红灯是常态”。
有专家表示,新规对于外卖骑手违法骑车行驶具有一定的震慑作用,或之后还能为广州的普通市民电动自行车管理起到借鉴作用(全国推广)。
广州方面重申:“配送企业对使用电动自行车配送的,按照最高速度 25km/h 守法行驶可完成配送任务的标准,设定配送时限、路线;配送企业补充优化配送人员使用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的工作程序,强化动态监测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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