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据报道,9月6日,四川成都,一位网友上传视频称,他们夫妻外出行时,被一辆网约车乘客“开门杀”撞倒。
他们夫妻向乘客和网约车理论时,三位女乘客不予理睬,在被拦下时还称被撞者是无理取闹。
而在听到被撞的夫妻报警后,网约车和乘客双双离开。
次日,被撞的网友公布了“开门杀”事件的后续结果。
在警方的努力下,很快找到了那三位女乘客,她们于9月7日晚间来到他的住处,向他和家人致歉。
而他本人被撞至肋骨骨折,右眼也有受伤,目前,警方正等待他身体的检查结果,以便处理后续定责和赔偿事宜。
此事也引起网友热议,有网友认为“网约车开门杀,应由司机承担责任”、也有网友表示“开门的乘客未观察路况,贸然开门伤人,是被撞伤者的直接侵权人,理应担责”。
事实上,网约车乘客开门杀的例子,在日常屡见不鲜。
此前报道显示,今年6月份,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网约车乘客“开门杀”导致的电动车车主八级伤残的案例。
报道称,网约车乘客小阳,征得网约车司机王先生同意后,打开后排右侧车门下车,而此时,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小白躲避不及撞上车门,构成八级伤残。
后续,交警定责,司机王先生承担本次事故主要70%责任,赔偿82.1余万元、乘客小阳承担30%次要责任,赔偿35.2万元、电动车车主小白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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