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剑超 陕西师范大学
新污染物是指那些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这些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对生态环境或者人体健康存在较大风险,但尚未纳入环境管理或者现有管理措施不足。新污染物种类繁多,目前国际上关注的新污染物有四大类,分别是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和微塑料等。
新污染物的“新”在于它们是相对于大家所熟知的,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常规污染物而言的。常规污染物一般指国家或地方根据现行环境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所规定的污染物种类和排放标准。新污染物与常规污染物的主要区别在于它们的毒性作用和风险特性。新污染物的毒性作用比较大,一旦进入环境中,很难被生物降解或自然降解,可以在环境中持久存在,并逐渐积累在生物体内,危害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同时,新污染物的风险比较隐蔽,其环境影响可能不易被发现或被忽视,因此需要加强环境监测和风险评估,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
新污染物的治理难度较大,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环境持久性:新污染物通常具有较高的化学稳定性和耐腐蚀性,难以被自然降解或分解。它们可以在环境中长期存在,并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积累,对环境和生态系统产生长期的影响。
生物累积性:新污染物可以被生物吸收和累积,在食物链中传递并逐渐富集。当生物体内积累了一定量的新污染物后,它们可能会对生物的健康产生负面影响,进而影响到整个生态系统的平衡。
毒性作用:新污染物的毒性作用较强,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产生较大的危害。它们可能对生态系统中的生物产生致癌、致畸、致突变等作用,影响生物的生殖和繁衍。
治理成本高:由于新污染物的特殊性质,治理成本较高,需要采取特殊的处理方法和设备。此外,由于新污染物的来源广泛,涉及到多个领域和行业,需要跨部门、跨领域的协同治理,增加了治理的难度和成本。
新污染物的治理难度较大,需要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进行治理。在治理过程中,需要加强环境监测和风险评估,明确新污染物的来源和去向,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和治理技术,推动全行业、全领域的协同治理和减排。此外,需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力度,加强对新污染物的监管和管理,确保新污染物的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和治理。
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非本网原创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有疑问请发送邮件至:goldenhorseconnect@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