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托行业一般是如何进行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够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答:信托行业的自我约束与管理主要通过行业自律体系来实现。这种自律体系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以行业标准或规则进行的契约约束,另一方面是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为手段进行的伦理约束。
二、在信托消费者设立信托之后,发生了意想不到的情况,可以要求变更信托条款吗?或者信托公司没有按照信托消费者的意愿来管理信托财产,应该如何处理?
答:在信托消费者设立信托后,如果发生了意想不到的情况,通常来说,信托条款是不可以随意变更的。因为信托是一种非常严格的法律关系,一旦设立,信托条款就具有法律约束力,信托消费者不能单方面要求变更信托条款。如信托公司未履行职责,未按消费者意愿管理财产,消费者可申诉或寻求法律途径。
三、信托公司管理信托计划应当遵守的禁止性规定有哪些?
答:禁止向他人提供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所有信托计划实收余额的30%;禁止与固有财产交易;禁止将信托资金用于股东或关联人,但全部来源于股东或关联人的除外;禁止不同信托财产相互交易;禁止同一公司管理的不同信托计划投资同一项目。
四、信托消费者购买信托产品后,可以将产品转让吗?
答:信托产品可以转让,但需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并满足信托文件的限制性规定。在信托存续期间,受益人可以向合格投资者转让其持有的信托单位,信托公司会协助办理转让手续。由于信托产品的非标准化特性,其流通转让并不容易,主要以信托受益权的流转形式进行。因此,建议在需要转让信托产品时,先查看产品合同或咨询信托公司客服部门。信托一旦成立,不会因意外事件终止。即使委托人或受托人出现死亡、丧失行为能力、公司破产或解散等情况,信托依然存在。受益人意外身故时,有合同规定则按规定执行,没有则由法定继承人继承财产。
五、如果消费者想设立信托,需要采取何种形式,可以口头形式吗?怎么样才算信托正式成立呢?
答:设立信托必须采取书面形式,不能口头约定。书面形式包括信托合同、遗嘱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文件。信托合同在签订时成立,其他书面文件在受托人承诺时成立。信托一旦成立,不会因意外事件终止。即使委托人或受托人出现死亡、丧失行为能力、公司破产或解散等情况,信托依然存在。受益人意外身故时,有合同规定则按规定执行,没有则由法定继承人继承财产。
六、如果信托成立后,信托当事人出现意外,信托还能继续执行吗?
答:信托一旦成立,不会因意外事件终止。即使委托人或受托人出现死亡、丧失行为能力、公司破产或解散等情况,信托依然存在。受益人意外身故时,有合同规定则按规定执行,没有则由法定继承人继承财产。信托一旦成立,不会因意外事件终止。即使委托人或受托人出现死亡、丧失行为能力、公司破产或解散等情况,信托依然存在。受益人意外身故时,有合同规定则按规定执行,没有则由法定继承人继承财产。
编辑:敖彬.钟瑞恩|设计:姜吉桃|审核:唐海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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