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3年10月12日消息,天津市路康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因存在施工现场人工搅拌混凝土的违规行为,被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处以1.9万元的罚款。
根据公告内容,经查,该企业承包施工的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环宇道站场地恢复工程,存在施工现场人工搅拌混凝土的违规行为。
天津市路康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了《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二条,构成了违规行为。依据《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决定对该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来源: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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