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假结束,最近有读者向解放日报·上观新闻互动留言板留言询问:“在外地旅游时生病就医,返沪后可以报销吗?”记者联系了相关部门,回答如下:
问:参加了职工医保,在外地突发疾病就医,返沪后可以申请报销吗?
答:可以。
参保人在外省市医疗机构急诊就医,医疗费用先由职工个人支付,事后可凭有关资料到医保业务服务窗口申请报销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职工能够提供当地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可以参照执行当地的有关规定,但申请零星报销时不得同时依照两个地区的规定。参保人应在就医医疗机构开具收据之日起的6个月内,提出零星报销医疗费用的申请。
问:异地就医可以跨省直接结算,不走报销流程吗?
答:可以。
国家医保局规定,急诊、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费用都可以跨省直接结算。具体操作步骤为:先备案,再选定点,然后持码卡就医。
1.备案:参保人跨省异地就医前,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等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2.选定点: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备案地开通的所有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均可享受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门诊就医时,需先了解参保地异地就医管理规定,如果参保地要求参保人选择一定数量或在指定级别的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的,按照参保地规定执行。
3.持码卡就医:在入院登记、出院结算和门诊结算时均需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凭证。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对符合就医地规定的门(急)诊和住院患者,提供合理、规范的诊治及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服务。
目前,所有参保人都可以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其中急诊抢救人员视同已经备案。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在6个月的备案有效期内,可以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具体细则请参考当地政策。
问: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医保能报哪些项目,按照就医地的规定;而报销比例是多少,最高能报多少,则按照参保地的规定。即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而报销比例则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
栏目主编:王志彦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图片编辑:雍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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