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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违法改装电动自行车 海口一车行被立案处罚

发布时间:2024-08-24 07:11:06

原标题:销售违法改装电动自行车 海口一车行被立案处罚

8月23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获悉,因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海口龙华杰安顺电动自行车行被依法予以立案处罚。

据介绍,执法人员在对龙华区中山街道金鹿摩托车城的海口龙华杰安顺电动自行车行检查时,现场发现该店涉嫌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经执法人员调查到,该电动自行车品牌为雅迪牌,数量为1辆,其外形与产品合格证上的车型(整车编码779422322764050)不符。该店在销售过程中,将坐垫是45厘米的电动自行车出售给消费者,而合格证上的坐垫长度为35厘米。据该店负责人称,该辆雅迪牌电动自行车从雅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购进的,其进货价1800元/辆,销售价2100元/辆,还没有销售出去就被查获。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认定,海口龙华杰安顺电动自行车行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违反了《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规定,属违法行为,对此依法予以处罚款5000元。

海口七部门联合发布九项硬措施!事关电动自行车→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4月1日消息(记者 姚皓 实习生 王麒舒)日前,《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九项硬措施》印发实施,消防、资规、公安、市监、住建、市政、应急等部门将根据国家、海南省关于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消防安全标准、规定及相关文件等要求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

海口市电动自行车

火灾防范九项硬措施

根据国家、海南省关于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消防安全标准、规定及相关文件等要求,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严禁在地下车库停放电动自行车。确需停放的,应征得该小区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且应独立设置,与其他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区域采取不开设门、窗、洞口的完全防火分隔,并设置自动喷水灭火装置、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智能充电和视频监控等技防设施。

二、严禁在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确需停放的,应征得该小区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且应独立设置,与其他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区域采取不开设门、窗、洞口的完全防火分隔,并设置自动喷水灭火装置、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智能充电和视频监控等技防设施。

三、严禁在建筑内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共用走道、楼道等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严禁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

四、严禁电动自行车改装、加装电动机、充电器、蓄电池等影响车辆安全的零部件。

五、新建、改建、扩建室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应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手续。

六、设有顶棚的室外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须设置自动喷水灭火装置、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智能充电和视频监控等技防设施。

七、各区政府应出台支持电动自行车室外停放充电场所建设、电价优惠等奖励政策;各级资规、住建、综合执法部门应支持电动自行车室外停放、充电场所建设,开设专门绿色通道;各镇街、社会单位应加强电动自行车室外停放充电场所建设,满足群众需求。

八、既有建筑、住宅小区等无法满足电动自行车室外停放要求的,由各区政府牵头,组织资规、住建、综合执法等部门研究予以解决。

九、各区政府要加大巡查检查和宣传警示教育力度,发现违反以上行为的,应立即组织应急、市场监管、公安、消防、住建、综合执法等部门联合执法,确保整改闭环。

对违反本措施引发火灾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并组织延伸调查,从严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生产、销售和改装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蒙健)

责任编辑: 小云
(责编: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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