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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电动自行车如何进行申报以旧换新?看这里→

发布时间:2024-08-30 18:12:35

原标题:海南电动自行车如何进行申报以旧换新?看这里→

南海网8月30日消息(记者 王子遥 实习生 王斯)在近期出台的《海南省加力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支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在8月30日举办的“加快推动海南自贸港高质量发展”系列专题新闻发布会(第十八场)——加力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实施专场上,海南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处长陈大富对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进行了介绍。

海南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处长陈大富。记者 吴兴财 摄

陈大富表示,在补贴范围和标准方面,自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交回在我省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旧车,并在我省电动自行车销售机构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的,给予一次性以旧换新补贴。对个人消费者交回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旧车且购买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新车的,给予定额补贴800元。对不属于上述定额补贴条件的,按照新车销售价格的2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500元。

新闻发布会 | 海南新增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 购买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新车有定额补贴

其表示,上述新车销售价格以在我省开具的新车销售发票含税价为准。每名消费者仅享受一次补贴,不重复补贴。个人消费者交回旧车与购买新车,不分先后顺序。

补贴条件方面,本次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的对象为交回个人名下电动自行车旧车并购买电动自行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交回电动自行车旧车和购买电动自行车新车均应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不分先后顺序,可以先买新车,也可以先交回旧车;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在“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完成初次登记上牌。

申报方式方面,补贴申请须由个人消费者发起,应于2024年8月30日至2025年1月15日期间进行申报,申请人可登录云闪付APP—点击“政府消费券”标识—进入“海南省政府消费券”专区—进入“海南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进行申报,按申报平台系统提示信息上传申报材料,待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将直接发放至消费者所提供的银行账户。

据介绍,以旧换新活动收回的旧车需作报废处理,参与活动的电动自行车销售机构应在“海e行”完成注册登记,具有赋码管理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所销售的新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负责回收旧车(含电池)并交相关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其中回收的旧电池应交具备相应资质的电池处理企业。实现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促进消费、惠及消费者等目标。(王子遥 王斯)

责任编辑: 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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