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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乘坐列车时手机被盗 海南乘警2小时破案

发布时间:2024-08-30 22:11:21

原标题:旅客乘坐列车时手机被盗 海南乘警2小时破案

南海网8月30日消息(记者 王燕珍 通讯员 吴明轩)近日,海口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破获了一起手机盗窃案,从接到报案到确定嫌疑人再到人赃俱获,这起案件全程仅用时2小时。

8月14日,Z297次列车运行在张家界至长沙区间时,乘警符警官接到旅客赵女士报警称,其放在座位上的手机丢失。乘警接警后迅速前往现场进行处置。

据悉,赵女士上车后随手把手机放在座位上,便去放置行李,转身回来后发现手机不见了。乘警经过现场寻找无果后,立即查看公共视频进行核查,视频显示一名身穿绿色短袖、头发花白的老人,在经过赵女士座位时有一个弯腰俯身动作。随后,乘警在车厢内找到该嫌疑人郑某,并在郑某随身携带的黄色手提包里找到了赵女士丢失的手机。历经2小时,手机物归原主,赵女士对乘警的尽心尽责表示衷心感谢。

目前,郑某因涉嫌盗窃被乘警移交给长沙站派出所采取强制措施。

铁警提醒,马上开学了,出行旅客有所增加,旅客朋友们乘车出行时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识,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以免给不法人员留下可乘之机。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王燕珍 吴明轩)

责任编辑: 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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