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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全市新建商品房开始实施“交房即交证”

发布时间:2024-08-31 15:11:36

原标题:广州全市新建商品房开始实施“交房即交证”

8月30日下午,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号发布《关于推行广州市新建商品房“购房即交房、交证”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在广州市范围内的新建商品房,购房人交齐房款,满足交房条件和过户条件的(贷款购房的应同时满足抵押登记条件),可以一并办理交房和不动产登记手续,实现“购房即交房、交证”购房人只要交齐房款,满足交房条件和过户条件就可以一并办理交房和不动产登记手续,实现“购房即交房、交证”

通知提出,凡是已经首次登记的新建商品房,自2024年8月26日起,买卖双方网签后在线申办增量房转移登记,缴纳相关税费、登记费后,经资料核验通过的直接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针对未办理首次登记的新建商品房,在2024年10月底推进对于完成竣工验收、满足交房条件但未办理首次登记的房屋,买卖双方购房网签时可同步在线申办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无需缴纳相关税费、登记费,经资料核验通过的直接核发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倪仕轩

责任编辑: 小云
(责编: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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