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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薇诺娜防晒乳被假冒?企业已启动打假维权工作

发布时间:2024-09-13 23:07:46

  云南网讯(记者 龙彦)9月1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36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该通告指出,在2024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有36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其中,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薇诺娜清透防晒乳SPF48 PA 产品位列其中。值得关注的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该通告中特别备注:“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样品真实性异议。经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该企业未生产或者进口过该批次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浙江省、广东省、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等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要求对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检查,并于7月15日出具《样品真实性异议审查意见》。该意见显示,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批号为220402K2Y的“薇诺娜清透防晒乳SPF48PA ”。在重新抽样检验方面,现场对企业生产的另一批号为220407K2Y的同产品进行抽样送检,检验结果符合规定。综合企业提交的证明材料、现场检查、抽样检验以及产品经营环节的溯源情况,云南省药监局出具的审查意见为: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生产或进口过上述抽检不符合规定的产品。

 

  9月12日,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贝泰妮发表澄清声明,并启动了打假维权行动,同时提醒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产品,并表达了对质量的持续承诺。贝泰妮澄清声明表示,企业内部自查和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现场检查结果均表明,贝泰妮集团未生产或进口过该批次的不合格产品。

  目前,贝泰妮集团已向云南昆明和福建莆田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备,并启动了打假维权工作,积极配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号召,追查违法产品的来源,保护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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