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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小区内玩耍被碾压身亡 法学专家解读警方通报两大焦点

发布时间:2024-09-17 03:11:03

原标题:女童小区内玩耍被碾压身亡 法学专家解读警方通报两大焦点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记者 谢川霞

9月14日,成都双流公安发布,关于近日网络媒体报道“5岁女童小区路面独自玩耍时被车辆碾压致死”的通报(此前报道:女童小区路面独自玩耍时被车辆碾压致死 成都双流警方最新通报来了 )。针对通报,记者梳理了网友关注的问题,采访成都理工大学文法学院党委书记谭全万进行分析解读。

焦点一

车主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批捕

为什么起诉变更为交通肇事罪?

成都市公安局双流区公安分局经调查认为张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6月22日,双流区人民检察院以张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向双流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罪名的改变和《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于 ‘道路’的认定有关。”谭全万说。正如警方通报所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事发道路的定性是判断案情的关键。认定小区道路为道法所规定的‘道路’,则适用交通肇事罪,否则应当适用过失致人死亡罪。”谭全万补充道,适用罪名不同,会影响到行为人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的差异,以及公诉机关在追诉中证明责任的重点不同。

如何认定小区道路是否属于道法所规定的“道路”?谭全万解释,关键在于“开放性”的认定,即是否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若小区道路是封闭的,不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则不能认定为道法所规定的道路。

焦点二:

行为人提出复核申请 复核什么内容?

交警部门认定张某承担此事故全部责任。张某不服,向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提出复核申请。

“复核主要是复核权责问题。”谭全万说,公安机关会按照道路事故的认定办法,复核各方可能存在的过错,以及过错的程度。

张某家属称,女童并非小区居民,其父母在小区2号门门口开了一家烧烤店,“当天监控显示,小女孩独自从小区二号门进入小区玩耍。孩子的监护人没有带领孩子靠边行走,没有及时制止孩子趴在道路上的禁止性违法行为,没有及时带离危险路段;且事发路段有物业管理,物业在明知没有监护人陪同的情况下,是否尽到了相应安全管理义务?都有待商榷。”

“张某是否承担全责关系到交通肇事罪是否成立。”谭全万表示,复核体现了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也是更为审慎对待交通肇事案中关键证据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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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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