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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全过程人民民主扎根云岭大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云南实践发展综述

发布时间:2024-09-17 10:07:56

今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也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5周年。与时代同步伐、与改革同频率、与实践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云南建立和发展的不平凡历程,镌刻着全过程人民民主扎根云岭大地的光辉足迹。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云南波澜壮阔的伟大实践中,充分保障了各族人民当家作主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有力动员了各族人民群众和广大党员干部投身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实践,有力促进了全省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有力维护了全省经济社会大局稳定,有力支撑了边疆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书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云南新篇章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和坚实制度保障。

开启云岭民主政治建设光辉历程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伴随着新中国的成立,在探索实践中不断发展的。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通过具有临时宪法地位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宣告新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954年9月,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国家根本政治制度正式建立。

  “当时从未想过能参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还有幸与毛主席握了手。”如今已95岁高龄的大理白族老人李自荣,曾是第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作为当年1226名来自全国各地的代表之一,李自荣是普通的;身负云南人民重托赴京参会,李自荣又是自豪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优越的制度。我作为一名来自边疆基层的白族农家子弟参会,倍感骄傲。”回忆当年,李自荣仍感慨不已。

  1950年2月,云南解放,开启了我省各族人民当家作主的历史新篇章;1954年8月,云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昆明召开,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云南正式建立;1979年12月,云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产生了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翻开了云南地方人大工作新篇章……几个重要时间节点,串联起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云南实践发展的不平凡历程。

  伟大制度实践、履职硕果累累。多年来,在中共云南省委的领导下,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任务,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紧密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勇于实践,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在立法、监督、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方面取得了辉煌成就,为保障和促进云南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文化繁荣、民族团结、边疆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云岭大地展现出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希望突出农业培优战略,推动产业发展。”“要吸引更多人才来农村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今年7月底,《云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会议期间,省人大常委会领导与列席人大代表座谈时,专门听取了大家对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近日,昆明市五华区华山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举行座谈会,围绕该条例草案的修改完善,再次征求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和居民代表意见。

  “作为社区居民,能够参与到立法工作中,提出的建议能够被采纳,我感到很高兴,亲身感受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昆明市五华区翠湖社区居民袁鼎强说。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不断完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落实到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真正体现“来自人民、为了人民”。

  修改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实施细则,优化代表名额分配,保障选民权利——2021年底,全省3270多万选民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县乡两级人大代表108450名。

  设立18个省级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175个州(市)级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2018年以来对117件法律法规案征求基层意见1500多条——进一步拓宽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吸纳民智、凝聚共识。

  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人民所思所盼所愿,通过媒体向社会广泛征集监督选题,依法对全省重大建设项目、重点产业发展、重要民生事项等开展监督——让一府两院工作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健全“双联系”制度,完善履职服务平台,依托代表活动站(室)广泛联系群众,全省已建成14550个代表活动阵地——保障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发挥作用、为民履职。

  “代表要做一棵树,深深扎根在群众中;代表要做一盏灯,照亮为民服务路;代表要做一面旗,带领群众创造美好生活。”今年以来,全国人大代表、昌宁县鸿坤生猪养殖场总经理李志娟多次参加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提出多个代表建议,履职工作特别忙。她表示,作为一名人大代表,认真履职就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最鲜活、最生动的实践。

 

展现人大新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

 

  “招投标隐性壁垒有哪些?如何破解?”“基层卫生院服务能力‘软硬件’有哪些短板?”“部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畅、治理成效不明显根源是什么?”2022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持续探索质询监督,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先后召开了3次质询会议,充分运用刚性监督手段破解云南高质量发展难题。这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委的充分肯定。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省委领导下,云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立足新的历史方位,深刻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的新变化,紧扣“三个定位”重要要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的新要求新期盼,着力推动云南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着力推进边疆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改进人大代表工作,各项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以云南实践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紧扣“三个定位”,坚持质量和效率并重,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截至2024年9月1日,我省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数量为400件:省级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229件;昆明市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79件、其他州(市)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92件。省十四届人大换届以来,已制定省级地方性法规4件,修改10件,废止2件;审查批准州(市)地方性法规23件、废止决定3件。其中,多部生态、民族、社会治理等领域立法在全国范围具有开创性、探索性。

  着力创新工作机制,监督工作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推动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开展监督,助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敢于动真碰硬,持续探索质询监督,持续深化专题询问,积极探索人大监督与其他监督融合贯通,着力增强监督实效。本届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年均确定的监督项目为45件,比上届增长21.6%。

  加强代表工作,保障代表履职。坚持邀请基层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赴基层调研时召开五级代表座谈会等机制,建立代表履职档案、联系群众工作档案,进一步密切“双联系”。着力增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实效,积极开展建议办理“回头看”,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正在解决比例由2018年的64%提高到2023年的90.72%以上。

  开启新征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巩固、完善、发展,展现出更加蓬勃的生机活力。云南将把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继往开来、守正创新,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云报全媒体记者 瞿姝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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