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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规范化建设“综治中心”:确保群众每项诉求都有人办、依法办、办得了、办得好

发布时间:2024-11-19 04:11:00

原标题:吉林省规范化建设“综治中心”:确保群众每项诉求都有人办、依法办、办得了、办得好

综治中心是立足政法职能,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协助推动社会治安风险防控的重要平台,也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18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一场),据悉,省委高度重视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将其纳入2024年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省委政法委在全省部署开展了“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以“四有”(有编制机构、有力量进驻、有专门场地、有经费保障)为标准,着力加强县级综治中心建设,推动了省、市、县、乡四级综治中心建设整体跃升、均衡发展。

截至目前,全省有55个县级综治中心达到“四有”建设标准,市、县、乡三级覆盖率达到100%。推动了各种资源力量有效整合、功能聚合。每个县级综治中心均设置了“一站式”公共服务窗口,法院、检察、公安、司法、信访、人社、住建等部门进驻中心联动化解纠纷,实现了从各自为战向抱团作战转变,效果是很不错的。推动了矛盾纠纷诉、访、调无缝衔接、效能倍增。县级综治中心新建速裁法庭48个,构建了调解优先、分层递进、司法兜底的多元化解工作体系。今年前10个月,全省共排查受理矛盾纠纷35.5万余件,化解34.1万余件,化解率达到96.1%。

目前,我省综治中心建设已经基本解决了“有没有”的问题,下一步,要以让人民群众解决矛盾纠纷“最多跑一地”为目标,本着“整合资源、方便群众、运用法治、注重实效”的思路,聚力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确保群众每项诉求都有人办、依法办、办得了、办得好。

要着力提升县级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水平。以综治中心为枢纽,统筹推动诉讼服务中心、检察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信访接待中心等“多中心合一”,让人民群众“只跑一趟路、只进一个门”,解决“来回访”“反复访”现象,减轻群众“诉累和访累”。

要着力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依托综治中心,坚持职能统筹、权责明晰、高效运转,建立群众诉求“首办负责、即接即办、分流转办、跟踪督办”运行机制,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一站式接待”“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

要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科技化水平。发挥综治中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前沿哨”和排查治安风险隐患“终点站”的作用,坚持科技赋能、数据驱动,迭代升级省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数据平台,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从静态传统型向动态数字化转型,夯实平安吉林建设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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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王昕

摄影 张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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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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