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记者 常明清 聊城报道
11月5日8时许,东阿县公安局铜城派出所民辅警接群众王先生报警称,自己停在小区门市前的电动车被偷。
接警后,民辅警立即赶到现场,通过调取周边监控,发现上午7时许,一男子靠近门市附近,左右张望见四下无人将电动车盗走。民警通过分析研判发现违法行为人周某龙的行踪,于上午9时许将周某龙抓获并追回被盗电动车。
看到失而复得的电动车,王先生十分激动,紧紧地握着民警的手:“谢谢民警同志,只用了一个小时就找回来了我的电动车!为咱们民辅警点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条第(四)项之规定,决定给予周某龙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通讯员 王文雅)
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非本网原创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有疑问请发送邮件至:goldenhorseconnect@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