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以来,北京市公安局经侦总队牵动西城、丰台、通州公安分局,对以散发“代开发票”小广告方式虚开发票的犯罪活动开展专项打击。截至目前,共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25名,涉案金额超3.9亿元。
经查,张某某等职业虚开发票团伙,利用中介雇佣兼职人员在街头散发“代开发票”小广告招揽客户,后通过“空壳公司”虚构业务向“客户”虚开发票。同时,犯罪团伙通过向其他犯罪团伙介绍“客户”,获取“开票费”“介绍费”。在收网过程中,公安机关在现场查获了大量公司印章、工商手续及印有“代开发票”的小卡片。目前,张某某等2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北京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
合法经营、依法纳税是企业经营的基本准则。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为他人虚开发票、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发票,介绍他人虚开发票等,均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广大企业和个人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务必远离街头“代开发票”小广告,从正规渠道获取发票,一旦发现涉税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和税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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