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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阳光执法呵护经营主体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2024-11-21 12:11:36

原标题:宜春阳光执法呵护经营主体健康发展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江西日报全媒体记者邹海斌)宜春市在“大抓落实年”活动中大力推进阳光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探索构建“一码一员一函一审一会”执法监督模式,推动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今年以来,该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延期案件、过罚不当情形均明显减少,“码上评”满意率达99.2%。

创新打造行政执法“码上评”,阳光执法。宜春市市场监管局推出行政执法“码上评”微信小程序,搭建经营主体与市场监管部门之间的即时互动平台,当事人可对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是否文明、公正、规范、廉洁进行评价,并反馈对执法工作的意见及问题线索。今年9月,一小食杂店经营者通过“码上评”微信小程序反映,检查人员巡查时发现货架上有两包过期食品,根据规定要罚款。当事人表示,过期食品是其清理货架时疏忽导致有所遗漏,且未销售,希望从轻处理。经执法监督科核查,确认符合首违免罚情形,最终作出警告处罚,彰显了执法的温度。

建立社会监督员监督机制,监督执法。宜春市探索建立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机制,引入社会力量组建监督员队伍,首批选聘了30名社会监督员。社会监督员可参加行政执法的监督和评议、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各项工作,列席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行政执法听证会和论证会等活动,及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查找存在的行政执法问题。目前,社会监督员已参与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4次、案件讨论10次,提出的10余条监督意见建议均被采纳。

运用执法监督意见建议函,温情执法。宜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工商联出台《关于建立市场监管领域执法监督联系合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搭建工作联络平台,建立日常沟通联系机制、参与执法监督机制、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和健全宣传引导帮扶机制。今年在办理某制氧公司超期气瓶充装案过程中,市场监管部门内部对处罚裁量幅度产生较大分歧,可能对该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严重影响。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向相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发送《征求意见建议函》,充分听取意见,最后经集体讨论后,慎重作出恰当的处罚决定,切实保障了企业合法权益。

在“大抓落实年”活动中,宜春市市场监管部门严把案件内部审核关,设立争议案件会商会议制度,制定完善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流程、案件审核及负责人集体讨论工作规则,通过设立案件会商会议和两级案审会议制度,提高了案件审理效率和质量,促进了执法规范化和效能提升。今年以来,宜春市市场监管局共组织召开10次案件会商会议、15次简易会议,讨论了27个重大案件,其中5件办理期限两年以上的积案实现案结事了。目前,该局已办结各类行政执法案件243件,行政诉讼案件胜诉率达100%。

宜春市构建的“一码一员一函一审一会”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监督模式,实现了市场监管超期、延期案件明显减少和案件质量明显提升。截至目前,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立案、不予处罚案件共588件,免罚金额达2609.82万元;减轻处罚案件667件,减少罚款金额4387.09万元,持续优化了营商环境,增强了市场活力。(邹海斌)

责任编辑: 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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