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在微信群发布视频侵害他人名誉权 万宁两人被判停止侵害,赔礼道歉
搬走自家园地道路旁的石块,被邻居录下视频并恶意剪辑发布在微信群,经他人转发造成更大范围传播。近日,万宁法院审理一起在微信群发布视频侵害他人名誉权的案件。
2022年的一天,张某在李某园地的边界处堆放了一些石块,张某认为其在修缮张、李两家园地之间的公共道路。但李某则认为张某不修缮靠近自家园地一侧的土地,反而擅自在李某家的园地边界堆放石头,明显是在破坏李某家的边界土地,遂将张某堆放的石头搬离。张某在现场录制了李某搬离石头的视频。
半年后,张某将该视频进行剪辑并配文:“某市某医院医生李某,身为公职人员,横行霸道,当众破坏居民公共出行道路,态度极其恶劣,这是医生的作风吗?”张某将李某的姓名、工作单位等信息进行标注且附上明显贬损李某名誉、降低社会评价性的文字后,将视频发布到微信群。
群成员赵某在微信群聊中看到张某发布的视频后,随即将该未经证实的视频转发到自己所在的其他微信群中,造成更大范围的传播。
“这个视频发出后,家人、朋友,甚至很多来看病的患者都看到了,专门跑来问我视频里的内容是不是真的,这给我造成很大的精神压力,导致我长时间的焦虑失眠、精神抑郁,工作分心。”李某说。
经审理,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定张某和赵某立即停止侵害李某的名誉权,删除清理所发布的视频内容,并在指定的网络范围内发布向李某赔礼道歉的文字。同时,张某和赵某须赔偿李某为此次维权所支出的必要费用。案件审判后,李某一直以来的焦虑得以化解,名誉得到恢复。(张野)
责任编辑: 小云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非本网原创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有疑问请发送邮件至:goldenhorseconnect@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