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

广州市税务局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3 10:07:54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取消我市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通知各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财政局、税务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取消我市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原《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我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穗国房字〔2005〕375号)同时废止。特此通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2024年11月22日

(责编: admin)

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非本网原创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有疑问请发送邮件至:goldenhorseconnect@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