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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问政·记者帮你问】降温入冬,阶梯电价到底怎么算?

发布时间:2024-11-24 08:08:37

近日,“天眼问政”栏目接到网友咨询。随着入冬气温降低,用电需求增多,用电量增加,电费也随之上涨。阶梯电价是如何计算的呢?现在是否还有“电热户”“农村电价”等优惠电费的情况?

针对这一问题,记者联系南方电网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电局并收到回复。

南方电网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贵阳供电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我省居民阶梯电价年度电量标准如下:第一档3000(含)度,第二档3000-4700(含)度,第三档4700度以上。第一档电价为0.4556元/千瓦时,第二档电价为0.5056元/千瓦时,第三档为0.7556元/千瓦时。

我们常说的年用电量中的“年”是指电费结算年,以供电企业抄表例日为准,跨度为 12个用电月为一个电费结算年。目前我省居民用户的抄表例日为每月1日,用户12月1日至次年的11月30日为一个电费结算年,期间的抄见电量之和为年累计用电量。当年分档电量标准在本电费结算年内有效。在当年最末一期电费结算后重置,余额部分不结转至下一个电费结算年。

阶梯分档电量标准按年阶梯分档电量标准除以12,再乘以剩余用电月份数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如您在2024年的3月在供电企业新装了电表,那您的年阶梯分档电量标准就按照当年还剩余的用电月份数进行折算,3月-12月是剩余的用电月份数,您可享受的阶梯电量第一档为3000/12*10=2500度,第二档为1700/12*10=1417度,第三档为3917度以上。

现在已不存在“电热户”,为进一步规范用电市场,自2022年12月1日起,我省民用电热电价用户用电统一按照贵州省现行电网销售电价表中对应的居民生活用电电价执行。也没有“农村电价”,但是对我们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户家庭采取“即征即退”的形式,设置每人每月10度的免费电量,具体的执行名单由民政部门提供给供电企业。

杨志坚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周睿

编辑 胡桅可

二审 杨韬

三审 庞博

(责编: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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