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青海省应急管理厅获悉,我省将非煤地下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视为防范化解风险、减少矿山安全事故的关键性举措,不断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为确保普查工作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省应急管理厅首先组织了对非煤地下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的审查。审查重点包括普查方法、工程量、灾害治理方式以及针对采空区及周边老窑、水文地质、地压、火灾等隐蔽致灾因素的识别、定位、防范和治理措施。通过“点对点”研判分析,确保普查结果真实可靠,治理措施精准有效。对于普查走过场、未实施物化探和钻探工程或仅依赖以往地质报告的企业,坚决要求重新进行普查。
为加强技术指导,省应急管理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技术支撑机构,对全省正常生产建设的非煤地下矿山进行“点对点”帮扶式技术指导。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形成了“一矿一策”技术指导报告和安全监管意见建议书,为企业提供具体的解决方案和预防措施,为基层应急管理部门提供了可靠的监管依据。
省应急管理厅还积极推动区域性普查治理工作。通过印发《关于推动非煤矿山区域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组织技术支撑机构编制重点区域隐蔽致灾因素建议报告,并督促相关地方政府对连片集中和难以查清、难以治理的矿区进行摸底排查。依托具备资质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全面查清各类致灾因素,推动区域性非煤矿山隐蔽致灾因素的普查治理。
为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的能力素质,省应急管理厅举办了专题培训班,系统解读《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深入分析致灾因素的形成原因,并重点讲解普查内容、方法、综合评价和报告编制等内容。通过培训,推进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班组建设,努力实现隐蔽致灾普查的关口前移、重心下移。
省应急管理厅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将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重点执法内容,对检查中发现的普查不认真、治理措施不落实等问题,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对于未完成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的长期停产停建矿山和整合矿山,不予复工复产;对于普查工作不认真、治理措施不落实的正常生产建设矿山,将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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