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发展改革委:争取将更多吉林元素纳入国家规划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健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度体系、强化规划衔接落实机制作出了新部署,提出了新要求。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对全省各领域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系统布局,其中明确提出将完善规划体系作为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的重要任务。如何将中央和省委改革要求落实到位?25日,在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三场)上,中国吉林网获悉,目前,我省“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已经全面启动,省政府正式印发了《吉林省“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聚焦发挥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增强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实施支撑作用、制定规划编制实施规范等具体改革任务,重点从五个方面进行推进:
创新制定《吉林省发展规划编制实施规范》和《省级专项规划编制实施规范》,明确省、市(州)、县(市、区)发展规划和省级专项规划的编制程序、衔接协调、监测评估等规范要求,着力提升我省规划编制质量和标准化水平。
聚焦科技创新、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生态环境、社会民生、国家安全等重点领域,研究谋划一批“十五五”期间具有牵引带动作用的重大标志性工程项目和重大改革举措,并从中优选纳入国家“十五五”规划的重大事项,争取将更多吉林元素纳入国家规划。
研究编制《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谋划提出“十五五”时期主要目标指标、重大战略举措和重大工程项目等,使规划成为省委省政府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重要手段。
按照“严格控制数量,加强综合集成,避免碎片化”要求,统筹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吉林省“十五五”省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编制目录清单》,专项规划要对“十五五”规划在特定领域明确的目标任务进行进一步延伸细化,区域规划要促进“十五五”规划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在区域内深化实施、在区域间协同联动。
进一步强化规划衔接落实工作,在编制过程中做好指标衔接、任务细化、工程项目分解等工作,确保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市县发展规划在主要目标指标、发展方向、总体布局、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等方面与吉林省“十五五”规划《纲要》协调一致,形成发展规划由专项规划在“条”上细化、由区域规划在“块”上深化、由国土空间规划在“地”上保障、由市县发展规划在“点”上落实的上下贯通机制,并做好年度计划与发展规划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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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王昕
摄影 张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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