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天津讯(记者万晓东)为守护消费者和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合法经营,近期,天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持续开展打击网络直播带货侵权假冒及翻新产品未标示“翻新”标识执法行动。
执法人员检查“中古”LV品牌箱包。天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供图
日前,执法总队对天津市在电商网络平台上销售“中古”LV品牌箱包的某店铺开展现场执法检查。检查发现,当事人库房存有大量销售箱包时用于赠送的标注LV注册商标标识的肩带、钱包、领巾等商品,上述赠品经商标权利人现场辨认,为涉嫌侵权商品。此外,执法人员还发现当事人将回收的正品二手LV品牌箱包通过清洁、颜色翻新、局部换皮、更换破损部件等工序进行翻新后通过网络平台进行销售,但却未在产品展示区等显著位置做出翻新产品的标识,且当事人带货主播在直播过程中,也未对其销售展示的产品的翻新属性进行语言性表述,现场检查翻新产品的包身、外包装、说明书等位置也未标注“翻新”标识。
当事人这种致使消费者混淆产品来源和本质属性的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违反了《循环经济促进法》相关规定。目前,执法总队已依法予以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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