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杨璐
随着城中村改造的推进,济南市历下区的李某因一场拆迁开始了一段长达六年之久的诉讼生涯。李某因自家房屋被拆除而且未达到期望的安置诉求与辖区街道办事处产生纠纷。2024年1月,李某来到济南市市中区正荣凯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申请调解。
倾听诉求巧沟通,找准矛盾争议点
街道办事处和当事人双方基于对调委会的信任,共同委托介入调解此案。调委会接到调解申请后,为防止矛盾纠纷进一步扩大,立即派出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为双方组织调解。
调解员了解到,2016年,李某在儿子的怂恿下,拒绝在拆迁补偿协议上签字,因李某与街道办事处就拆迁安置以及补偿事项未能达成一致,导致李某家庭成为滞留户。同年,李某和老伴办理了离婚登记,而在离婚协议中,李某在财产协议一栏里描述“男方自愿放弃一切村集体的权益”,街道办事处认为李某放弃了村民待遇,无权享受拆迁安置。而李某则主张自己的表述原意是指逢年过节村里分的油、面等物品,根本没涉及房产和财物,该歧义直接导致了李某失去了拆迁安置主体资格。最终,街道办事处对老屋进行了拆除,李某开始了诉讼生涯。
因失去安置资格无法得到拆迁安置,自2018年开始,李某连续向法院提起房屋征收拆迁诉讼,皆被法院驳回,以该案由的诉讼一直持续到2021年。2022年起,李某又改变方向起诉街道办事处拆除行政赔偿,诉讼于2023年得到判决,但法院仅支持了搬家费等小部分赔偿,此案原被告均提出上诉。此后,李某通过一系列诉讼试图争取赔偿,历经多次诉讼,依然未实现诉求。因李某离婚协议“男方自愿放弃一切村集体的权益”的表述产生诉讼主体资格等问题,协商一直未果,并且面临着上诉以及被上诉的尴尬境地。
摸清实情建机制,找准思路破难题
考虑到双方正是因赔偿数额达不成一致才迟迟未达成和解,调解员通过办事处负责人员了解其拆迁安置方案,以及拆迁平台的赔偿范围。同时与街道办事处及拆迁平台进行了多方磋商,并且介绍了李某的具体家庭情况,想为当事人争取利益最大化。
通过多次电话沟通和面对面的磋商,双方当事人仅就打包款和取暖费达成了一致意见,其他包括补偿费以及过渡费的差额已高达90万元,面对高额的补偿,李某一家再次以诉讼为威胁,导致办事处一度想放弃调解,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随后,调解员对房屋补偿款差额、过渡费差额、搬迁奖励等款项逐一进行对比,对双方持不同意见的请第三方进行评估。几番调解后,李某表达了退让意愿,办事处也表示愿意积极履行。最后,调解员将双方召集到了一起,面对面进行意见交换,最终确定了拆迁补偿方案。在调解员的见证下,李某向法院撤回了上诉,承诺将息诉罢访,不再就此事进行信访或诉讼,至此结束了李某历时6年的诉讼生涯。
法理情理巧融合 耐心调解化纠纷
此案是一起典型的因城中村改造引发的拆迁纠纷案件。通过法律途径和调委会的积极介入,李某与街道办事处之间的拆迁权益分配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调解技巧,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求和意见,积极协调各方利益,最终促成了案件的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均对调解员表示满意和感谢。
本案充分体现出法律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也展现出人民调解在处理复杂社会矛盾中的独特优势和积极作用。此案件的成功处理,不仅解决了李某一家的拆迁纠纷问题,也为类似案件的解决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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