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

因违反这项规定,山东智锋食品有限公司被罚

发布时间:2024-11-28 15:07:29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张頔

近日,山东省应急厅官网行政处罚公示栏显示,山东智峰食品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收到罚单,处罚机关为昌邑市应急管理局。

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山东智峰食品有限公司违法事实如下:生产经营单位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或者检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鲁潍昌)应急罚〔2024〕121号。

昌邑市应急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第25号第1档,对其罚款捌仟元(¥:8000)整。

对此,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拨打山东智峰食品有限公司官方网站预留的联系方式询问情况,接电工作人员表示其不负责此项业务,要求记者拨打其公司固话,但该号码无人接听,截至发稿未得到回电。

据其官方网站介绍,山东智峰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集基地种植、加工、冷链仓储、对外配送、进出口贸易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企业。公司在中国、美国和墨西哥都有自己的农场,拥有7万平方米的工厂和1万吨的冷库,与美国、加拿大、欧洲、中东国家、东南亚、南美和非洲等近 60 个国家和地区的客户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山东智峰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注册资本16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苑青华,其由Utopia Produce Inc.(华都食品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新闻爆料电话:0531—85193242

(责编: admin)

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非本网原创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有疑问请发送邮件至:goldenhorseconnect@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