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

广州交警:电动自行车超过三宗违法未处理,可依法扣车

发布时间:2024-12-06 03:11:07

原标题:广州交警:电动自行车超过三宗违法未处理,可依法扣车

《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下称《规定》)将于2024年12月30日起施行。12月5日,《规定》全文公布,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媒体通气会,相关职能部门解读《规定》亮点。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同志介绍,《规定》对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作出明确规定,要按规定悬挂号牌,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按照交通信号和规定车道通行,切勿醉酒驾驶。违反相关规定的,由交警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电动自行车有3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所有人、驾驶人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通知后拒不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另外,对于为躲避电子眼抓拍、未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也将依法扣留车辆。

“一直以来,交警部门对电动自行车涉牌证违法行为保持严管态势,今年以来,全市共计查处电动自行车涉牌证类违法行为56万多宗,这部分违法车辆大多涉及无牌、非法改装和逃避执法等情形,严重影响交通安全和秩序。”据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同志介绍,广州市交警部门将以《规定》颁布实施为契机,通过加大路面查处力度,结合科技手段,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各类涉牌证违法行为。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黄慧诗

责任编辑: 小云
(责编: admin)

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非本网原创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有疑问请发送邮件至:goldenhorseconnect@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