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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案例丨“熟人装修”引争端,明理释法巧化解

发布时间:2024-12-09 12:08:20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杨璐 栾海明

2024年9月23日中午,金乡县羊山镇某村村民徐某来到了羊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刚一进门就喊着找老田,调委会田主任接待了他。

徐某于2022年12月经熟人介绍接了一个装修工程,结果到现在工程款还有一大半没要回来,碍于熟人面子,徐某又不能撕破脸,就找到了调委会寻求帮助。

走访调查,理清来龙去脉

调委会受理此案后,首先开展了调解前调查,通过走访联系双方当事人,摸清了事情的始末。

2022年12月,郭某将位于济宁市金乡县某酒吧的装修工程交于徐某,因都是熟人,双方口头约定郭某提供原材料,徐某负责施工,装修完成后统一结清装修款。装修完工后,经双方核算装修人工费共计88200元。郭某表示一时间凑不起这么多钱,希望分次支付给徐某,徐某同意。郭某于2023年2月1日起分6次支付装修款,共计支付30000元,还欠徐某装修人工费58200元。此后,徐某多次催款,郭某以各种理由推脱。

双方对事实经过和欠款数额均无异议,但在走访郭某过程中,调解员了解到,因徐某的装修在后续营业中频频出现质量问题,郭某对酒吧装修质量很不满意,所以才未支付后续欠款。

准备充分,集中调解说和

在充分掌握事实的基础上,调解员召集双方来到调解室,开展“面对面”调解。

调解员首先询问了双方对本次纠纷是否认同,双方都承认本次纠纷的事实,也都表示愿意接受调解。调解员询问徐某意见,徐某表示愿意做出一定让步,免去8200元欠款,只需郭某再付50000元即可。郭某则表示最近酒吧生意不好,且还有另外几个合伙人,自己一人无法支付全款,希望徐某在数额上再做出让步。

调解员看准时机,顺势打出感情牌,表明双方都是朋友,以后还有合作的机会,不要因为一起小事把关系闹僵了。

听了调解员的劝说,徐某表示看在熟人面子上,可以再做出一点让步,但自己不能做亏本买卖,最低还要再付48000元。郭某仍未同意,并表示徐某装修的质量非常差,几个月过去已经出现酒柜柜体损坏、墙面掉皮渗水等现象,对酒吧营业造成了不小的影响。看到郭某不仅不同意,还拿工程质量说理,徐某也来了气,要求支付50000元,不行就要打官司。

第一次调解因数额问题,双方互不让步,陷入僵局。

打破僵局,明理释法突破

调解员调整思路,决定采用“背对背”的方式进行调解。

在调解室内,调解员首先问徐某的真实想法。徐某表示35000元太少了,除去人工费和材料费他赚不了多少钱,就算工程上有瑕疵,最少也要40000元,否则就要走诉讼途径。

调解员向徐某解释,双方没签订任何书面装修合同,执意走诉讼途径,证据材料可能不充分,而且如果对装修金额存有争议,法院会要求原告举证来证明自己装修质量如何,届时可能要引入第三方鉴定机构,费时费力费钱,希望徐某可以慎重考虑。徐某听后也表示如果能通过调解途径解决问题是最好的。

随后,调解员又与郭某进行了单独谈话,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和郭某分析了装修成本以及徐某付出的人力物力,且双方是熟人介绍,本不该闹得这么僵。一旦走诉讼途径,即便没有装修合同,双方聊天记录、账目往来等信息也可以作为证据,希望郭某能慎重考虑。

经过调解员耐心细致的调解,徐某、郭某权衡利弊,最终同意再付40000元装修款,双方握手言和,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欠款合同纠纷是常见多发的一类矛盾纠纷,在这类案件中,调解员应坚持依法调解、以理调解、以情调解,要有足够的耐心和韧性,随时关注双方当事人的情绪和诉求变化,积极采用多种调解技巧,通过分头调解、释法明理、情感调解、面对面调解等办法,让双方对自己的矛盾冲突和责任划分有清晰认识,通过情理法的疏导,促使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最终自愿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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