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12月11日鄱阳县公安局珠湖派出所共接到两起侵财案件,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民警接警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展开调查。
12月10日群众报警称:在珠湖乡曹家小学门口被盗有机肥料若干,民警通过走访调查并查看监控视频后,初步锁定嫌疑人,迫于法律的强大压力,违法行为人曹某主动到珠湖派出所投案自首,到案后曹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已对曹某行政处罚,并责令其退回化肥损失款。
12月11日群众报警称:其放在店门口的电动车被盗,群众利益无小事,接警民警快速响应,通过调取监控、走访调查锁定嫌疑人李某,并将李某传唤到案接受讯问。目前因李某未满14周岁,珠湖所对其不予处罚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群众领回失而复得的电动车后对民警的高效连声称赞。
这些看似涉案金额价值不大的“小案”,背后关联的是群众实实在在的安全感。鄱阳县公安局珠湖派出所锚定侵财类案件打击目标,坚持侵财小案“不小看”,接连破获两起侵财类案件,全力回应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胡绍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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