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探案说法 | 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文昌2人获刑并处罚金
南海网记者 吴岳文
你是否刚买完汽车就收到保险公司的电话?你是否刚给孩子在网上买过图书就收到辅导班的推销电话?如果你遇到类似情况,说明你的个人信息可能遭泄露了。近日,文昌法院审理一宗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案。
男子韩某在QQ上以500元的价格向他人购买全国各地各类公民个人信息共82244655条,其中手持身份证件照7271条,车主信息30689810条,银行公民信息1069935条,快递单交易信息33862条,带有身份证、姓名、手机信息50443777条,并保存在韩某的个人百度网盘中,用于出售。
2023年3月至4月份,韩某通过QQ、微信、“蝙蝠”、Telegram聊天软件打广告有偿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当年3月底,韩某得知吴某在快递站工作,便联系吴某商谈获取快递单交易信息进行贩卖。吴某利用自己从事快递员及妻子从事快递客服的身份,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快递单交易信息整理506条,并通过微信发送给韩某。韩某将506条快递单交易信息通过Telegram分别向三个人进行贩卖,共1518条,其中一人通过USDT(虚拟货币)向韩某以每条人民币1.5元进行交易,韩某再通过欧意交易平台将虚拟货币转换成人民币,最后获利人民币770元,吴某分得380元,另外两名购买人员尚未付款。案发后,韩某、吴某被警方抓获。
近日,文昌法院经审理认为,韩某、吴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向他人出售,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在共同犯罪中,韩某、吴某均积极参与,所起作用相当,故不区分主、从犯。韩某非法获取各类公民个人信息的数量已达到情节特别严重,且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给他人,社会危害性大,对社会稳定造成一定不良影响,故对韩某不宜适用缓刑。
鉴于吴某犯罪后积极退缴违法所得、预缴罚金,具有悔罪表现,且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因素,可对吴某宣告缓刑。
最终,文昌法院判决韩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吴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法官说法
不在社交软件上泄露太多个人信息
文昌法院的法官介绍,如今是大数据网络时代,个人信息与个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紧密相关,一时不慎,可能导致公民人身、财产遭受严重侵害,每一位公民都应当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在日常生活中,不在社交软件上泄露太多个人信息,不贪恋小便宜,谨慎参加各类扫码送小礼物、网络调查问卷等活动,更不可将个人信息提供或者出租、出售他人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以避免触犯法律,受到刑事处罚。
法官提醒,处理个人信息时,要格外细心,及时将载有个人信息的快递单等涂改、撕毁;公开发布信息时,要避免将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信息公开,确保个人信息安全。同时,各行各业的从业人员要以案为鉴,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恪守法律底线,切勿为了一点蝇头小利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吴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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