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

小心喝假酒!海口3家店卖假冒汾酒,被查获103瓶

发布时间:2024-12-23 23:08:40

南海网12月23日消息(记者 蒙健)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支队根据举报,联合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打假办工作人员,对海口市区内的白酒销售商行、便利店、餐饮店进行检查。其中在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区三家烟酒商内,查获涉嫌侵权假冒汾酒共计103瓶,对3家涉嫌违法商行及餐饮店依法予以立案调查处理。

执法人员对商行摆放的汾酒进行检查。记者 蒙健 摄

“近期在市场走访调研中,我们发现有商家销售的汾酒产品涉嫌侵权假冒……”12月17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支队接到举报后,便立即与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打假办工作人员,首先来到海口美兰区海甸二东路医药公司的海口美兰某味烟行。在该商行负责人的陪同下,执法人员对该商行仓库进行检查。记者看到,在该商行进门的货架上,摆放有一箱53%vol的汾酒和一箱42vol的汾酒,此外还有一箱已拆封的纸箱内,还有7瓶汾酒产品。打假人员将该饭店销售的“汾酒”与原厂产品的防伪标识对比,发现存在问题。经现场初步鉴定,该饭店内的7瓶“汾酒”涉嫌假冒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产品。

执法人员对商行摆放的汾酒进行检查。记者 蒙健 摄

随后执法人员又在该商行仓库内,查获了涉嫌侵权假冒的2箱酒精度为53%vol的玻璃瓶汾酒,每箱12瓶。经执法人员清点,在该商行内共计查获涉嫌侵权假冒的汾酒53%vol的43瓶,42%vol的12瓶,共计55瓶,均为清香型白酒,净含量均为475ml,生产批号均为“20230323412015”。据该商行负责人称,这些店是先前一业务人员到店内推销,称“酒可以先放店里卖,卖完再结算”,因此店方均是通过电话联系对方要酒。

执法人员对涉嫌假冒侵权汾酒予以查封。记者 蒙健 摄

在对上述商行进行检查后,执法人员又来到美兰区人民街道海甸五西路白沙凤别墅的海口美兰蒙某源饭店进行检查。记者看到,在该饭店经营场所的收银柜台内货架上,摆放有7瓶汾酒(清香型白酒、酒精度为53%vol)。经打假人员现场初步鉴定,该饭店内的7瓶“汾酒”同样为涉嫌侵权假冒产品。“除了货架上的这些,不能遗漏其仓库里是否还有同样的产品。”执法人员随即对该饭店仓库进行检查,又找到一整箱(12瓶)涉嫌侵权的“汾酒”。

面对执法人员的检查,该饭店相关负责人现场可以提供采上述汾酒的收款收据、但无法提供购销记录、第三方产品检验合格证明以及供货商的资质证照。

涉嫌假冒侵权汾酒。记者 蒙健 摄

执法人员对涉嫌假冒侵权汾酒予以查封。记者 蒙健 摄

12月18日,在打假人员的随同下,执法人员来到了琼山区凤翔东路的海口琼山利某某百货超市。记者看到,在该超市入门的收银柜台内,发现存放着两箱完整未拆封和一箱已拆封的汾酒(清香型白酒),共计29瓶。记者发现,该超市销售的该批汾酒,与在海口美兰缘味烟行查获的汾酒生产批号相同,均为“20230323412015”。

面对执法人员的检查,该超市现场提供了供货商送货时所提供给产品第三方检验合格报告、资质证照等材料。

执法人员对涉嫌假冒侵权汾酒予以查封。记者 蒙健 摄

记者了解到,目前执法人员已对上述103瓶涉嫌假冒侵权的白酒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进行扣押,并对涉嫌违法的3商家依法予以立案调查处理。南海网版权声明:

以上内容由南海网原创生产,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对上述内容的任何部分进行使用、复制、修改、抄录、传播或与其它产品捆绑使用、销售。如需转载,请与南海网联系授权,凡侵犯本公司版权等知识产权的,本公司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电子邮箱:nhwglzx@163.com. 责任编辑:符金花

(责编: admin)

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非本网原创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有疑问请发送邮件至:goldenhorseconnect@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