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地震预警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12月24日,重庆市地震局、重庆市司法局联合举办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对《规定》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解读。
《规定》共21条,明确了地震预警工作机制,规范了地震预警信息发布,加强了地震预警紧急处置,对提升重庆市防震减灾综合能力,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在完善机制方面,重庆市司法局一级巡视员谢建军介绍,《规定》明确了地震预警的工作原则、工作机制和责任义务。确立地震预警工作遵循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区域协同、社会参与的原则,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发布的工作机制。此外,还强调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幼儿园、新闻媒体等各类主体在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方面的责任义务。
“《规定》还提到地震预警系统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重庆地震局副局长韦晓介绍,其中明确市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编制本市地震预警系统建设规划,组织建设全市统一的地震预警系统,区县(自治县)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予以协助。明确大型水库、铁路、城市轨道交通、供电、供气、储油、油气田等重大建设工程和设施以及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和设施,可以根据需要建设专用地震预警系统,符合有关条件的,可以申请纳入全市统一的地震预警系统。
在畅通渠道,规范地震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方面,《规定》明确信息发布权限。由市地震工作主管部门通过全市统一的地震预警系统自动发布地震预警信息,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地震预警信息或者编造、传播虚假地震预警信息。
上游新闻记者 张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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