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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工作在全省学习推广

发布时间:2024-12-25 02:11:05

原标题:福建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工作在全省学习推广

(通讯员 陈琦 唐逸超 记者 李牧晨)近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学习推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典型经验做法(2024年第三批)的通知》,省厅《深化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 推动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成功入选。

近年来,福建省交通运输部门以深化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为突破口和有力抓手,针对制约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的瓶颈问题,聚焦“五个化”,打造“五个一”,推动物流成本实质性下降。

聚焦市场化,培育一批经营主体。研究出台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方案,培育厦门港务集团等10家 “一单制”试点企业;引导支持省港口集团、南昌铁路局集团合作成立经营主体,同时利用福建网络货运产业集群化优势,大力培育“平台型”多式联运经营人。

聚集标准化,建立一套规范体系。通过制定推行科学合理的单证标准,形成具有统一编码规则的多式联运运单,并关联物流运输全过程信息,实现可查询、可追溯。经测算,采用“一单制”运输模式后,公路运输待时减少2小时,周转时间缩短近1/3,物流成本降低近10%。

聚焦数字化,加强信息一体应用。依托国家厦福泉强链补链项目,充分发挥省港口信息平台数字支撑作用,推行信息传输交换、数据分析、资源互调共享、供应链增值等共性技术服务和平台运营服务。

聚焦精细化,打造一系列特色线路。组织各地全面摸排辖区内多式联运规模现状,精准掌握大宗货物流向,充分挖掘多式联运潜在线路,深化闽台海洋融合发展。截至目前,全省已累计开通“江西-厦门-东南亚”“漳州-厦门-美加线”“台湾-厦门-圣彼得堡”等17条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线路。

聚焦产业化,创新一种金融模式。推动试点企业将供应链金融属性有效应用到多式联运“一单制”的物流模式中,激活多式联运供应链各参与主体的货权、账权和融资功能,缓解物流企业收款时间长、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实现供应链成本再降低、承运人服务能力再提高。

责任编辑: 小云
(责编: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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