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保税区海关查获明清文物65件,主要包括茶壶、瓷罐等陶瓷器具。
此前,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出口一批瓷制品等货物。天津保税区海关关员实施口岸检查时,发现实货疑似文物。后经天津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鉴定,这批物品属于明清代文物,包括茶壶、盖缸、陶罐及青花瓷罐等,共计65件,为国家禁止出境的一般文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出境应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审核。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运送、邮寄、携带文物出境,应当向海关申报,海关凭文物出境许可证放行。走私文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走私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海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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