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相关规定,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将《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公众参与说明》进行公示。
项 目 概 况
工程总投资:798亿元。
项目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北区。
项目变更情况
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原核准建设内容包括:1 300万t煤矿(6 1)×10万kW热电联产机组和23套化工装置,年产219万t化工产品。
本次变更范围为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化工后续部分,不包括煤矿部分和热电部分,煤矿部分单独实施,热电部分作为园区的综合能源岛单独建设。
变更后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煤液化、煤气化、油醇共炼及下游加工、MTO及下游加工、煤基生物可降解材料等5部分主体工程及配套的公辅设施,其中煤液化部分为新增内容,即新增216万t/a煤直接液化生产线,包括480万t/a煤液化装置(规模按原料精煤处理量计)、800万t/a加稳定装置(规模按原料处理量计)、200万t/a加氢改质装置(规模按原料处理量计)等;煤气化部分为保持原 210万t/a甲醇生产规模不变并根据煤液化部分的需规模相应调增原煤气化及空分生产规模,包括4×10万m3/h空分、93万m3/h煤气化、变换及酸性气脱除、40万m3/h氢提纯、210万t/a甲醇合成等装置;MTO及下游加工部分在原MTO生产规模基础上减半,并相应调整下游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包括MTO装置(由150万t/a降至75万t/a)、聚丙烯装置(由20万t/a增加至36万t/a),聚乙烯装置由低密度聚乙烯(35万t/a)调整为高密度聚乙烯(34万t/a),增加三元乙丙橡胶、超高分子量聚乙烯,取消乙烯、丙烯下游加工生产醇醚类衍生物;油醇共炼及下游加工部分为新增内容,即新增煤液化部分石脑油高附加值加工生产装置,包括200万t/a石脑油甲醇合裂解等装置;煤基生物可降解材料部分为新增内容,即利用全厂副产的甲烷、正丁烷新增煤基生物可降解材料加工生产装置,包括5万t/a聚碳酸丁二醇酯(PBC)、16万t/a聚丁二酸丁二醇酯(PBS)等。
来源:煤化工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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