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沧州晚报报道,近日,任丘市医疗保障局作出一则行政处罚决定。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任丘市第二人民医院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行为。
以上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任丘市医疗保障局对任丘市第二人民医院作出责令退回损失的医保基金241535.57元及罚款269073.48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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