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报网讯(通讯员吴玥记者马忆玲)“这是本月赔偿款,请收好。下个月我也会按时打款,您放心!”近日,时某收到了刘某汇来的1万元赔偿金。随后,时某主动联系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同意提前解除对被执行人刘某的强制措施。至此,经过本案执行人员王灿和同事的努力,这起案件得以人性化执行——刘某可提前解除强制措施,按月支付赔偿款。
小刘原先是一名外卖员,一次送餐途中不慎撞伤了时某,交管部门认定小刘负主要责任。经审理,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判决小刘赔偿医疗费等共计7万余元。但判决生效后,小刘迟迟没有主动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小刘月收入不高,要他一口气拿出7万元确实不容易。”王灿调查后意识到这起执行案件有点棘手——小刘名下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且账户被冻结,连外卖也跑不了,最近只能打零工。
一头是受伤急需赔偿金的胜诉当事人,一头是身陷窘境的被执行人,怎么办?执行干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约谈,希望能找到“双赢”答案。
“要确保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尽快兑现,当务之急是使被执行人有机会重新就业,再逐步化解债务。”王灿说。
王灿与同事陈杨杨重新梳理案件线索,从中发现了一条重要信息:小刘之前所在的外卖公司可能为外卖员投保了商业保险。经核查,证实确有保险且合同仍在有效期内。他们建议小刘,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预计可以获赔2万元,后续再以“月付”形式直至还清债务。
最终在执行干警的协助下,小刘顺利办理完保险理赔,并在收到赔付款后第一时间向时某支付了首期赔偿款。他如释重负,又羞愧地低下头:“我为之前消极逃避的行为道歉,作为事故的责任方,应该积极履行法院的判决。接下来,我一定努力赚钱按时偿还。”
陈杨杨告诉记者,随着强制措施解除,小刘已经找到一份相对稳定的工作,后续有能力按月履行赔偿义务。
“民生无小事、小案不小办”,我市法院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因案施策寻求最优执行路径,在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让被执行人“喘口气”“缓缓劲”,逐步化解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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