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7日,马来西亚投资、贸易及工业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PET树脂[Polyethylene Terephthalate(PET)]作出反倾销初裁,决定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120天的临时反倾销税,税率为6.33%至37.44%,该措施自2025年1月7日起生效。涉案产品的马来西亚协调关税税号和东盟协调税则编码(AHTN)为3907.61.00 00。本案终裁预计将不晚于2025年5月6日作出。
2024年8月9日,马来西亚投资、贸易及工业部发布公告,应国内生产企业Recron(Malaysia) Sdn. Bhd.于2024年7月10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PET树脂启动反倾销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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