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邓瑜华等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邓瑜华等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5年1月17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邓瑜华、包惠、黄正富辞去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报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来源: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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