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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法院:新年开工第一天 吹响执行“冲锋号”

发布时间:2025-02-06 13:11:20

原标题:衡阳县法院:新年开工第一天 吹响执行“冲锋号”

执行现场。

人勤春来早,奋进正当时。正月初八,蛇年的第一个工作日,衡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迅速调整状态,投入到紧张忙碌的工作中,把握“有利”的执行时机,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全力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成功打响新年执行“第一枪”。

申请执行人唐某与被执行人王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后,王某迟迟未偿还欠款。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未查询到王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其长期在外工作,找不到下落。2月5日上午,执行干警收到线索举报称,王某出现在家中,于是立即赶往王某家中找人。

找到王某后,执行干警耐心释法说理,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我并非不想还钱,现在有一些工程款收不回来,手头上是真没有钱还债,给我点时间,我一定会凑钱还上……”王某无奈表示,并提出了还款计划。

考虑到王某的实际情况,在征求唐某的意见后,法院组织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王某承诺自2025年4月起,每月偿还2000元直至付清为止,案件达成和解。

“如果再不积极履行义务,法院将依法对你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面对消极应付的被执行人龙某,执行干警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

申请执行人许某与被执行人龙某、汤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双方就借款本息、还款时间节点等事项达成了一致意见。但龙某屡屡食言,未按照约定还款。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联系龙某,对其释明法律规定,劝说其及时偿还借款。可龙某总以各种理由拖延不还,甚至玩起“消失”。

2月5日中午,在掌握到龙某的行踪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赶到龙某家中,并将其拘传到法院。

到法院后,执行干警不厌其烦地向其摆事实、讲道理,进行法律教育,但龙某始终态度消极,不愿意还钱,拒绝配合法院工作。在数小时的沟通无果后,执行干警决定依法对龙某进行司法拘留以示惩戒。

新的一年,新的起点,司法为民的初心不改!衡阳县人民法院将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持续创新优化执行举措,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夏尚)

责任编辑: 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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