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假日,家人团聚,亲友聚会,饮酒助兴在所难免,但酒后驾车实属不该。2月5日,交警迎泽二大队通报,1月28日至2月4日,大队共查处了11名酒驾司机,其中1人醉驾,10人属饮酒后驾驶。
1月28日除夕,迎泽二大队四中队民警在南内环桥东,截停了驾驶灰色轿车的男子李某,经检测李某每百毫升血液中含有40.2毫克酒精,属饮酒后驾驶。1月29日大年初一,五中队民警查获了驾驶黑色轿车的王某,经检测王某每百毫升血液中含有69毫克酒精,属饮酒后驾驶。1月30日大年初二,中午在岳父家喝了顿“温馨小酒”的吕某,被六中队民警查获,经检测吕某同样属于饮酒后驾驶车辆。2月1日大年初四,二中队民警查获驾驶白色轿车的王某,经检测,王某每百毫升血液中含有140毫克酒精,属醉酒驾驶。
被查获的10名饮酒后驾驶者,均受到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照6个月的处罚。醉酒驾驶的吕某,因其血液酒精含量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被罚款1000元,吊销驾照,禁驾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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