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秦雪丽 杜晓丹
2月8日,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烟台市定向购房优惠券发放实施方案》的有关情况。“定向购房优惠券可以叠加其他购房优惠吗?”发布会现场,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姜涛就媒体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答。
姜涛介绍,定向购房优惠券是可以叠加其他购房优惠的。其实本身就为定向购房优惠券配套了额外的优惠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针对群团购,除优惠券外,由房企再给予10%的购房价格优惠;针对住房以旧换新,“换新购”允许开发企业收购“旧房”抵顶新房购房款;“优先购”则对换购人意向购买的新房设定60天解约保护期,如旧房未售出换购人可无条件解除协议。但要注意,相关优惠均不能突破政策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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